陆某某盗窃案不起诉
作者:恒桥律师事务所    发布于:2020-1-21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摘要:陆某某盗窃案不起诉

陆某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部门立案侦查,最终在公诉阶段,经过多方努力,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Copyright © 2020-2021 版权所有:江苏恒桥律师事务所
地址:泰州市金融中心中兴9号14层
电话:18051161116
E-mail:809089866@qq.com